导读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2023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 

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了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)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2023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

随通知公布的还有《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》、《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、《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》、《部分冻鸡产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》、《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》、《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》、《出口商品税率表》、《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》等附表。

2023年科学仪器调整的具体内容:

《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》中,主要列出了2022年和2023年税则税目的对比,包括税则号列、货品名称、最惠国税率、普通税率和调整说明。调整后,删除了税则号为9015.1000的测距仪子目。删除了税则号为8479.5010的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字目,并新增8479.5011协作机器人和8479.5019其它子目。子目8479.5011所称“协作机器人”,是指能和人类在共同工作空间中协同工作的机器人,由执行机构、一体化关节和控制系统组成,其中一体化关节又由伺服电机、减速器、编码器、驱动器和通信总线等组成。新增了9018.9080手术机器人子目。子目9018.9080所称“手术机器人”,是指由机械臂、控制台、成像系统等部分组成,能以微创方式实施复杂的外科手术的一种医疗设备。包括骨科手术机器人、腔镜手术机器人、神经外科手术机器人、放射介入手术机器人。

《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中,列出了税则号列、商品名称、2023年最惠国税率和2023年暂定税率,涉及包括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探测器、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闪烁体、准直器、用于90章下列环境产品,包括太阳能定日镜、其他测量海洋、水文、气象或地球物理用仪器及设备,测量,检验液体流量或液位的仪器,测量、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,90.26其他税号未列名的液体或气体测量仪器及装置,气体或烟雾分析仪,色谱仪和电泳仪,使用光学射线(紫外线,可见光,红外线)的分光仪、分光光度计及摄谱仪以及其他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,用于测量、记录、分析和评估环境样品或对环境的影响的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,检镜切片机,轮廓投影仪,光栅测量装置,其他光学测量或检验仪器和器具,测振仪,手振动仪,具有可再生能源和智能电网应用的自动电压和电流调节器,自动调控流量、液位和湿度的仪器,且在其他税目未列名的零附件。

《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》中,主要列出了税则号列、商品名称和最惠国税率,最惠国税率按照2022上半年和下半年税率分别列出。《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》中列出分析仪器、测试测量等仪器和仪器相关零件、附件的最惠国税率,部分仪器2023年最惠国税率为0,部分仪器2022年下半年降为0。

文章来源:仪器信息网